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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石排户口网 无居住证无房产无社保皆可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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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排落户方式

先看清路径,再决定怎么走

01稳定居住就业面向长期在莞工作生活的人群,看的是"住得稳、干得久",对学历没有硬要求。住得稳
居住证入户

非莞户籍居民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在用人单位正常参加我市社会养老保险,申请时持有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连续满1年,可申请入户。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可随迁;成年子女属户口不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普通中专(含技校,须本省生源)在校生,在校期间父母户口均已迁莞(或一方已迁莞且另一方与该生不同地市)的,也可随父母一同迁移。

年龄 男18–60周岁 / 女18–50周岁 / (法定劳动年龄内)社保/居住 居住证连续满1年 / + 在用人单位正常参加东莞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申请时须为正常缴费状态,无累计年限要求)
房产入户

在我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已在我市申报居住登记的,其本人或配偶可申请入户,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随迁;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作为申请人。“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指已在我市办理住宅房屋不动产权登记,或已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网签合同备案(公寓、商铺、写字楼等非住宅不可落户)。

年龄 18周岁以上(成年) / 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父或母作为申请人社保/居住 已在我市申报居住登记 / (粤居码/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系统/“莞e申报”) / 无社保及居住证年限要求
02人才引进凭学历、职称或技能证书申请,门槛落在"证"上,周期通常更短。有证书
学历类

具备硕士以上学历或学位;或具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非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或具备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申请人须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活动,且无刑事犯罪记录。(本办法不适用于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

年龄 法定劳动年龄内即可 / (未达法定退休年龄) / 2025年9月1日起已放开学历类人才年龄限制社保/居住 在莞就业或创业,申请时在在职单位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正常缴费状态,无参保年限要求)
职称类

具备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或具备按国家规定可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按广东省规定在职称评审中可与省职称相对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参照职称条件办理)。2025年9月1日起职称类人才入户取消学历限制,无需提供学历材料。

年龄 初级职称 < 45周岁 / 中级职称 < 50周岁 / 高级职称 < 55周岁社保/居住 申请时在莞在职单位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初级职称须在当前在职单位连续参保满1年(不含补缴、转移、视同缴费年限)
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

具备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或具备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所持职业资格应当与现时所在工作岗位相匹配,证书工种应当同时符合《东莞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

年龄 高级工 < 40周岁 / 技师及以上 < 55周岁社保/居住 申请时在莞在职单位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状态)
技能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获得我市核发的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获得我市核发的技师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省直驻莞单位员工在莞工作期间通过省级单位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视同我市核发。证书工种应当符合《东莞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且从事与职业资格对应的工作。

年龄 高级工 < 40周岁 / 技师及以上 < 55周岁社保/居住 取得证书后,在当前在职单位从事与职业资格对应工作,且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不含补缴、转移、视同缴费年限)
技能获奖类

在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奖”“广东省技术能手”“东莞市技能领军人才”“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首席技师”“莞邑工匠”称号中任一奖项/称号。

年龄 法定劳动年龄内即可 / (2025年9月1日起已全面 / 放开获奖类人才年龄限制)社保/居住 申请时在莞在职单位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状态)
特色人才(优粤卡·优才卡·特色人才证书)

经有关部门批准,获得优粤卡、优才卡(包括玉兰卡或莞香卡)、《东莞市特色人才证书》,且没有加入其他国籍、没有在国(境)外定居的申请人,在我市拥有自有房产或在我市工作的,可申请办理入户东莞。

年龄 按相应人才认定文件执行 / (无统一年龄门槛)社保/居住 在我市拥有自有房产或在我市工作 / (不以社保年限为前置条件)
博士后人员

博士后人员进(出)我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后,申请办理入户东莞。

年龄 无专门年龄限制 / (按博士后管理规定执行)社保/居住 以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为准 / 无社保年限要求
留学人员

符合《转发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粤公通字〔2010〕184号)和《东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莞工作的若干规定》(东府〔2007〕46号)规定的留学人员,可申请办理入户东莞。

年龄 按上述文件规定执行社保/居住 在莞工作或创业
高水平体育人才

经东莞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引进的高水平体育人才,可申请办理入户东莞。

年龄 按批准引进文件执行社保/居住 以市政府批准引进文件为准
03投靠亲属家人已经是东莞户籍时的团聚通道,社保与学历基本不设限。有亲属
投靠配偶

配偶为东莞户籍的非莞籍人员,可申请投靠配偶迁入我市;其非莞籍未成年子女可一起申请随迁;其成年子女属户口不在学校的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含技校,须本省生源)学生的,可一起申请随迁。被投靠方属集体户,但申请人本人或配偶、子女在市内有自有房产的,应当直接投靠配偶迁入自有房产立户。

年龄 18周岁以上 / (无结婚年限要求)社保/居住 无社保及居住证要求
投靠父母

父(母)一方为东莞户籍,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非东莞户籍子女,可投靠父(母)入户东莞。

年龄 子女18周岁以下(未成年)社保/居住 无社保及居住证要求
投靠子女

市外户籍居民,可申请投靠东莞市户籍子女在我市入户;其共同生活的外市户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申请随迁;其成年子女属户口不在学校的普通高校、普通中专(含技校,须本省生源)在校生的,也可随父母户口一同迁移。“父母”范围包括: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岳父、岳母、公公、婆婆。

年龄 18周岁以上社保/居住 无社保及居住证要求
投靠原莞籍居民父母(特殊情形)

原我市户籍居民因服兵役、出国(境)注销户口,其配偶经其父母所在家庭户内的户主同意后,可以投靠原我市户籍居民的父母入户。

年龄 18周岁以上社保/居住 无社保及居住证要求
04毕业生应届及毕业五年内往届生的专属通道,可以先落户再就业。有文凭
应届毕业生

全日制大专以上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报到证/介绍信/《户口迁移证》直接申请入户。可通过“大学生入户一件事”办理,实现入户资格秒批、全网办、全市通办;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报到证先办理入户手续,入户后再到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到并办理干部介绍信。

年龄 男18–60周岁 / 女18–50周岁 / (法定劳动年龄内)社保/居住 凭毕业或就业材料办理 / 无社保及居住证年限要求
往届毕业生(毕业5年内)

在我市申报居住登记的非莞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5年内可按“先入户后就业”原则,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入户我市,就业不再作为硬性条件。

年龄 男18–60周岁 / 女18–50周岁 / (法定劳动年龄内)社保/居住 已在我市申报居住登记 / 无社保及就业要求
05其他人员入户特定身份或情形的补充通道,按对应批准文件执行。特殊情形
原莞籍居民离异迁回

原我市户籍居民,因结婚将户口迁出市外,现已离异并在我市居住、生活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回我市原户籍地。

年龄 18周岁以上社保/居住 需在我市居住、生活 / 无社保及居住证年限要求
宗教教职人员/国家、省、市安置人员

经我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同意调配的宗教教职人员,或经国家、省、市安置我市的人员,可申请入户我市。

年龄 按批准/安置文件执行社保/居住 以批准调配或安置文件为准
见义勇为好市民

被市委、市政府或市综治委评为“东莞市见义勇为好市民”的非我市户籍人员,可申请入户我市。

年龄 无专门年龄限制社保/居住 无社保及居住证要求
优秀产业工人

获优秀产业工人入户资格的申请人,准予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申请入户我市。

年龄 男18–60周岁 / 女18–50周岁 / (法定劳动年龄内)社保/居住 按评定办法要求 / (在莞就业并依法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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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您的年龄区间是?
3在东莞是否有社保或居住证?
4是否在东莞有自有房产?
5您目前在东莞?
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办?

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我条件不够",实际评估下来往往有路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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